专业律师

PROFESSIONAL LAWYER

合伙人

龚蔼妤

个人介绍:龚蔼妤律师执业十余年,现担任“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西南)中心调解员,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工作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维权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专业委员会及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龚蔼妤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四川大学法律硕士

专业领域:重大民商事诉讼,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经济、职务犯罪刑事辩护

代表业绩:

民事案件:电子科技大学诉华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在一审判决华 泰保险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下,二审改判华泰保险不承担保险责任;重庆某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在原告方提出高达 2000 万的诉讼请求的情况下,经过一审、二审, 法院仅支持了 200 万; 钟某某与四川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成都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在再审中,帮助某某建设公司取得理想诉讼结果; 宋某某与乐山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再审中, 帮助乐山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理想诉讼结果;四川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四川某某房地产开发、王某某、韩某某民间借贷纠纷。在一审胜诉,二审发回重审,一审败诉的情况下,上诉后法院全部支 持我方诉请,为当事人挽回巨额损失。 非诉业绩:为阆中市交通局提供国道 212 线苍溪回水至阆中龙一级公路(阆中段)PPP 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为成都华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禾创文创产业园区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为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07仓库项目租赁相关事宜专 项法律服务; 为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提供外环新型社区集中居住房屋建设工程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刑事案件:杨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案。国家税务总局督办案件。检察院起诉的事实大 部分未被法院认定,成功帮助被告人减轻刑罚;林某某诈骗罪案。检察院起诉的事实大部分未被法院认定,成功帮助被告人 减轻刑罚; 雷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二审,最终判决缓刑;王某某开设赌场罪案,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未移送检察院起诉;艾某某受贿罪,法院判决缓刑;吴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涉及金额9个多亿,刑事拘留后第 5 日接受 委托,37日后检察院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到期后检察院未受理。四川天府银行都江堰支行行长毛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八个月缓刑一年。大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某某,犯受贿罪,受贿金额 449 万余元, 判决有期徒刑 6 年。

奖项与荣誉:2020 年度被评为成都市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维权先进个人”。 本人撰写的《甲公司诉乙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代理词》被评为成 都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法律专业委员 2020 年度优秀代理词“特等奖”。 本人撰写的《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是否应当对工期逾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论 文被评为成都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1 年度优秀论文“二 等奖”。 2022 年度被评为成都市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 “优秀委员”。 2022 年度被评为成都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法律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