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业绩:
1.诉讼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参与何某与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标的额为3000万元,在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参与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二十三个借款合同纠纷,标的额近7000万,在锦江法院一审及执行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参与南桥电缆与何某借款合同执行一案,标的额为2500万,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参与广冶公司与闽路润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标的额近5000万,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上述案件从起诉、审理到执结,代理律师查阅相关档案,熟悉相关政策,再结合相关法律,针对不同种类的案件,提出针对性的代理策略和代理意见,与案件承办法官以及债务人进行切实有效的沟通,积极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非诉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多次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提供财务顾问及不良资产收购综合服务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律师为资产管理公司调查标的债权、交易对象、拟抵押资产等相关情况并提供事实依据;对所涉法律主体、法律行为、法律关系进行法律评价;向资产管理公司提示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提供专业建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最大限度的维护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