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霍子诗律师,男,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学位,二级律师(副高职称),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现任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执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兼任四川省律师行业党委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共成都市律师行业纪委副书记、成都市律师协会监督与惩戒工作委员会主任,四川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外部专家库成员、成都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成都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律师来了》栏目主讲人。
教育背景:2002-2006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法学学士
2006-2009 四川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
语言:普通话、英语CET-6
职业资格:2008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律所职位:党委副书记、执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
专注领域:霍子诗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辩护方向)、刑事合规与大型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事务。执业过程中,先后办理了南部县原县委书记受贿、滥用职权案(南充贿选案之一),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原副检察长受贿案、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受贿案(副厅级)、中铁二局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受贿案(副厅级)、四川移动公司原总经理受贿案(正厅级),省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贪污、受贿案(正厅级),成都市原常务副市长受贿案(正厅级),四川省经济与信息化厅原厅长受贿案,民航西南空管局原局长受贿案(正厅级),袁某贪污案(百名红通人员),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职务犯罪案(副部级),国家食药监总局原副局长兼国家卫计委原副主任职务犯罪案(副部级)等一系列重大刑事辩护案件。
代表业绩:
2015年度国家海关总署缉私十大典型案例:海口海关“2.26”特大走私越南无烟煤系列案,担任被告单位辩护人;
2018年度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杨某被控故意毁坏财物罪宣告无罪案,担任辩护人;
2018年担任原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某涉嫌职务犯罪一案辩护人;
2019年担任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兼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吴某涉嫌职务犯罪一案辩护人;
2020年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王某等恶势力团伙控制强迫未成年人贩毒案,担任第二被告人辩护人。
主要著述:
《故意犯罪中的认识客观因素研究》,载于《四川文化产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年11月,独著;
《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问题研究》,载于《法治探索与实践》,四川大学出版社,第二作者;
《贪污贿赂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认定》,载于《四川经济管理学院报》2008年3,独著;
《地震灾区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四川大学出版社,编委;
《现阶段依法预防与处置环境群体性事件若干问题研究》,载于《四川律师》2013年第1期,第一作者;
2012年四川省律师协会、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刑事公诉案件证据开示与意见交换试点工作”项目课题组核心成员;
2013年四川省律师协会、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诉前会议改革与试点”项目课题组核心成员;
2013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律师执业权利保护与法律问题研究”专题调研课题组核心成员。
《经济犯罪中违法性认识问题研究》载于2013年四川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年会论文集,独著;
《法律七进(丛书)》法律出版社,编委;
《迈向“对抗-合作”的新型诉辩关系》载于《西南法学》第1期,第一作者;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问题》,载于《四川律师》2021年第3期。
荣誉与奖项:
2011.9 四川省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 最佳风采奖;
2011.10首届CCTV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 最佳风采奖;
2011.11 四川省司法厅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1.11 四川省律师协会通令嘉奖一次;
2012.5 四川省律师维权先进个人;
2013.5 四川省优秀青年律师;
2016.4 四川省律师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2016.7 成都市律师协会优秀共产党员;
2016.7 四川省律师协会优秀共产党员;
2018.7 四川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2018.11 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
2019.7 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
2022.7 四川司法行政优秀青年。
社会职务:
四川省律师行业党委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成都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
四川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外部专家库成员;
成都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广安市中(初)级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
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律师来了》栏目主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