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新法》),《新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意味着该法不同于“修正”的小修,而是大修。《新法》的修订,对于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的影响都较大,有必要进行深入研习。本文针对部分条文提出了笔者的思考,以抛砖引玉。另,本文仅探讨了“集中管辖”的复议模式,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模式的行政复议本文未涉及。
在8月19日中国医师节来临之际,《四川律师》杂志“专业”专栏以“医药卫生”为主题,向医专委征稿3篇,明炬合伙人赵因律师撰写的《超说明书用药的实施与规制》一文,成功入选《四川律师》杂志并进行刊发。
应广大同仁要求,明炬婚姻家事与私人财富管理法律业务部特将“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实务认定”分享会中的主讲内容整理成文字版,以便大家阅读复盘。今天,我们来看王清玲律师主讲的《民法典视角下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实务认定》。
一直以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通管理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都是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承担的重要依据,司法实践中甚至普遍存在将该认定书作为认定交通肇事罪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的情况。然而,当行为人具有逃逸行为时,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所作出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一种行政责任推定,此种推定明显违反了刑事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在此种情况下,《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结论是否还能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认定依据便成为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笔者在此就当行为人具有逃逸行为时《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结论在刑事司法中的适用问题,作出研究报告如下。
应广大律师同仁要求,明炬婚姻家事与私人财富管理法律业务部特将“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实务认定”分享会中的主讲内容整理成文字版,以便大家阅读复盘。今天,我们来看冯夏滢律师主讲的《从一起离婚案件中看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约定了房屋份额,但该房屋存在抵押权且男方对外存在多笔债务未还,当该房屋被申请强制执行,女方还能按协议约定拿到自己约定的份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