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在律师行业,青年律师作为新生力量,深刻影响着行业走向。凝聚青年律师、为其提供优质服务与培养,是当下行业发展的关键。
当代中国婚姻法律体系中,“事实婚姻”这一概念承载着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法律认可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复杂关系。随着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实施和2021年《民法典》的生效,我国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和处理规则发生了重大变化。《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条确立的“双轨制”认定标准,为涉及事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提供具体法律指引。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由于当时社会条件和婚姻登记制度尚不健全,法律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事实婚姻”关系予以承认和保护。这一时期的事实婚姻具有与登记婚姻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享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然而,司法实践中,究竟是以离婚纠纷起诉还是以同居关系纠纷起诉?本文通过梳理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私人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陶晓晓律师最新办理的案件以及类案典型判例,探讨事实婚姻的司法认定趋势,为实务工作者提供参考。
“短距离挪车型”醉驾系2023年“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高检发办字〔2023〕187号)(以下简称为《醉驾意见》、新《醉驾意见》《2023年意见》等)确立的新的醉驾案出罪类型。其对于传统的以“道路”+“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以下有时简称“含量”)为构成要件要素判断构成醉驾案件以外提供了法定的新评判标准,为醉驾案件的无罪、轻缓化处理确立了重要的制度,也为轻罪治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填补了重要空白,系近来重要的司法理念与制度之一。“短距离挪车型”醉驾在司法解释、指导判例及通说观点之后,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判准方式,提供、积累了大部分裁判的实践经验;但仍有一些细节及个案适用亟需廓清,特别是出罪、免刑及与缓刑适用条件之间的规范衔接、间隙关系需要得到更为充分的解释。本文探讨话题系笔者亲办生效案例生发所得,最终生效判决法院认为,需要考虑多重综合因素作出裁决,在已经认定了“短距离挪车”事实的前提下,并未判决无罪或免刑,实质上不当扩张了“短距离挪车型”醉驾出罪或免刑的基本条件。笔者的思考将更进一步地分梳其中的理论、规范、学说及其缘由,仅系一家之言,望求教方家、提出批评。
本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32号令”)、2025年《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及相关法规、司法实践案例,对企业国有资产“场外交易”行为的法律效力进行论述,仅供参考。
2025年6月27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公布(2026年1月1日施行)。
在企业运营的复杂环境中,员工舞弊行为犹如隐藏在暗处的毒瘤,侵蚀着企业的利益与声誉。当发现员工涉嫌舞弊犯罪时,企业通常会采取停职调查措施,而在此期间,如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成了一道棘手难题。这不仅关乎企业的合法权益与内部管理秩序,更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处理稍有不当,便可能引发劳动纠纷,使企业陷入法律风险的泥沼。本文将深入剖析员工舞弊停职期间劳动关系处理的关键要点与实践策略,为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