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建工解释二》正式施行。第十三条首次在司法解释层面明确,无约定时,审计合理期限不超过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一年,终结了以往各地裁量标准不一、承包人被动等待的困局。本文以建筑企业权益维护为视角,结合案例库入库案例及最高法典型判例,梳理财评、审计条款的效力认定、突破路径及与司法鉴定的关系。
同一法律问题,在不同地区的裁判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有法院支持劳动者追索在职期间全部加班费,也有法院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支持。争议的焦点在于对“加班费是否属于劳动报酬”的理解差异。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普通仲裁时效为一年;若定性为劳动报酬,则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限制,劳动者离职后一年内可追索在职期间全部加班费。两种定性路径,对劳动者权益的影响存在显著不同。
随着虚拟货币交易场景的渗透,以比特币(BTC)、以太坊(ETH)、泰达币(USDT)等为代表的虚拟货币逐渐成为诈骗、洗钱、非法经营等犯罪的核心载体,涉虚拟货币刑事犯罪的报案越来越常见,但与之相对的是被害人控告立案成功率却很低。实践中,大多此类控告常被办案机关仅以“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为由便阻挡在外,直接否定了刑事追责的可能,或是因涉币行为模式复杂、难以准确定性而暂缓立案。对控告人而言,想要突破立案门槛,则需要主动填补办案机关在定性认知、技术能力、管辖衔接等问题上的信息差,把公安“不敢立、不愿立、不会立”的核心顾虑前置解决。本文结合最新监管规则与司法实践,从犯罪结构构建、现实堵点拆解与落地路径三个维度,梳理涉虚拟货币刑事控告的务实思路。
近日,峰学蔚来创始人张雪峰先生不幸离世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无数人在扼腕叹息的同时,也看到了企业在回应中提及的“公司运行正常”。这虽是危机公关的标准表述,却也折射出一个现实问题:高度依赖个人品牌与决策能力的公司,其治理结构往往存在较为明显的脆弱性。
民事再审程序属于裁判文书已经生效后的纠错程序,在这一程序中原则上当事人无须交纳诉讼费,但亦有例外情形。
当多数企业仍聚焦于交易金额本身时,石药集团已悄然完成从“资产注入”到“利润归属”、再到“资本闭环”的全链条战略布局。